明向校史馆建设在即,为全面展现太原理工大学百年发展历程,特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征集学校各个时期的历史资料与校史实物。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1、学校历任正副校长、党委正副书记等党政干部,各学院院长、系主任和教授任命、聘用、获奖的各种文档、论著、手稿和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2、学校历史上任何时期制发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不同时期使用的印章、校徽、纪念章等纪念品;
3、校友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聘书、奖状、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等;
4、校友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有关证件(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等)、实物和文档;
5、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
6、国家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记录、音像、题词等史料;
7、学校和院、系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收到的贺信、贺电和礼品等;
8、反映或记载学校校友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音像、书刊等);
9、历届毕业生的合影照片、纪念册等;
10、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等;
11、校友认为有校史价值的其他任何资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要求和说明
1、征集时间:2017年3月1日起。
2、征集年限:永久征集。
3、提供照片、图片、录音录像的须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姓名、职务、和学校的关系、联系方式等等。
4、提供实物时,请提供实物使用的时间以及相关人员和与实物有关的背景材料。
5、学校对征集到的个人档案资料、实物,将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并妥善保管,在征得捐赠者同意的前提下,适时在学校档案馆网站上公布捐赠者名单及捐赠物品清单。
6、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专利权的档案资料,学校档案馆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将本着对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三、征集方式和奖励
1、接受捐赠
①无偿捐赠者(个人或单位),学校将颁发证书以资表彰,捐赠物品永久保存在学校校史馆。
②有偿捐赠者(个人或单位),愿意将资料、文物或实物出让给太原理工大学校史馆的,经过鉴定确认后,双方可以协商价格。重要文物或实物,持有者可亲自送交学校或通知学校派专人去取,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可予以适当补助。
2、代管和复制
对珍贵的资料、实物,学校校史馆可代为保管(双方签定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
3、无偿征调和借用
对校内各部门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校史资料,由学校统一无偿征调,存放校史馆永久保管和展陈。
4、文字和口头提供
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的文章,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校史馆。对年事较高的老同志,学校可派人前往录音、录像,做好影像记录保存。
5、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征集方式。
6、对于在校史文物征集过程中贡献突出的的人,学校将给予一定奖励。
四、交送方式
1、直接送达
地址:太原理工大学档案馆
联系人:姜志才
邮箱:jiangzhicai@ tyut.edu.cn
联系电话:6014440
2、邮寄快递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矿院路18号太原理工大学档案馆
邮编:030024
3、拜访征集
如本人公务繁忙或年事已高,学校可派人登门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对拟撰写回忆文章或有关史料的老同志、老校友,若书写不便,学校可派人前往访谈记录整理。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您对太原理工大学建设与发展的支持,承载您智慧与爱心的捐赠品,将永远珍藏在太原理工大学校史馆,供研究、品鉴和观摩之用。
太原理工大学档案馆
2017年9月6日